中国银保监会发布文件,要求各保险公司及中介机构切实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,因为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是保险业落实“以人民为中心”发展思想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必然要求。
为促进保险业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,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,现有相关要求如下:
一、严格规范保险销售行为
强化销售宣传内容管理,防止片面不实宣传;保险销售宣传内容要与保险合同条款保持一致;标明其保险性质。
严格管控保险从业人员的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,杜绝出现违法违规和不当宣传;不得夸大产品功能,不得虚假承诺,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。
严格执行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,切实落实“销售行为可回放、重要信息可查询、问题责任可确认”的监管要求。
二、切实改进保险理赔服务
保险公司要加大理赔服务设施投入,强化营业网点理赔服务功能,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理赔服务。
告知消费者其所在区域的理赔服务网点,以便消费者就近获得服务。
充实理赔力量,配齐理赔岗位,加强对理赔、客户服务以及投诉处理等人员的教育培训。
简化理赔手续,降低理赔支付周期,深入推进小额理赔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建设。
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事件发生后建立快速理赔通道,为消费者提供力所能及的应急服务。
三、大力加强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
加强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,规范服务行为,提高服务质量。
宣传销售页面要用简单、准确的语言描述产品的主要功能和特点。
互联网保险销售要充分考虑售后服务配套能力,保证互联网保险消费者享有不低于其他业务渠道的保险服务。
不得违规捆绑销售,不得使用强制勾选、默认勾选等方式销售保险。
明示线上客户服务、投诉电话等消费维权途径,建立与消费者的线上线下沟通协商机制,确保双方信息沟通顺畅。
严格防控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,保障消费者隐私权、信息安全权。
四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
建立“信、访、电、网”等多样化的投诉渠道,通过营业场所、官方网站等渠道公示投诉电话、投诉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等,并在承保时告知消费者。
健全保险纠纷协商和解机制,与消费者及时沟通,将纠纷化解在公司层面,化解在初始阶段。
积极参加保险纠纷调解机制,保障和鼓励分支机构通过调解解决保险纠纷。
定期汇总分析投诉数据,发现当前服务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,并及时整改。
落实责任追究,对投诉处理不到位造成矛盾升级或多次投诉的,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要求持续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,提升保险业社会信誉,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广大人民群众。
中国银保监会:切实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
中国银保监会发布文件,要求各保险公司及中介机构切实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,因为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是保险业落实“以人民为中心”发展思想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必然要求。
为促进保险业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,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,现有相关要求如下:
一、严格规范保险销售行为
强化销售宣传内容管理,防止片面不实宣传;保险销售宣传内容要与保险合同条款保持一致;标明其保险性质。
严格管控保险从业人员的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,杜绝出现违法违规和不当宣传;不得夸大产品功能,不得虚假承诺,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。
严格执行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,切实落实“销售行为可回放、重要信息可查询、问题责任可确认”的监管要求。
二、切实改进保险理赔服务
保险公司要加大理赔服务设施投入,强化营业网点理赔服务功能,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理赔服务。
告知消费者其所在区域的理赔服务网点,以便消费者就近获得服务。
充实理赔力量,配齐理赔岗位,加强对理赔、客户服务以及投诉处理等人员的教育培训。
简化理赔手续,降低理赔支付周期,深入推进小额理赔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建设。
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事件发生后建立快速理赔通道,为消费者提供力所能及的应急服务。
三、大力加强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
加强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,规范服务行为,提高服务质量。
宣传销售页面要用简单、准确的语言描述产品的主要功能和特点。
互联网保险销售要充分考虑售后服务配套能力,保证互联网保险消费者享有不低于其他业务渠道的保险服务。
不得违规捆绑销售,不得使用强制勾选、默认勾选等方式销售保险。
明示线上客户服务、投诉电话等消费维权途径,建立与消费者的线上线下沟通协商机制,确保双方信息沟通顺畅。
严格防控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,保障消费者隐私权、信息安全权。
四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
建立“信、访、电、网”等多样化的投诉渠道,通过营业场所、官方网站等渠道公示投诉电话、投诉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等,并在承保时告知消费者。
健全保险纠纷协商和解机制,与消费者及时沟通,将纠纷化解在公司层面,化解在初始阶段。
积极参加保险纠纷调解机制,保障和鼓励分支机构通过调解解决保险纠纷。
定期汇总分析投诉数据,发现当前服务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,并及时整改。
落实责任追究,对投诉处理不到位造成矛盾升级或多次投诉的,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要求持续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,提升保险业社会信誉,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广大人民群众。